登記目的
旨在透過本會監管已登記的體驗教育工作者的素質,希望最終達至保障受眾及公眾的利益。並進一步鞏固個人專業同時,並得到應有的保障。
評核準則及認可資歷
註冊體驗教育工作者 Registered Experiential Facilitator
資歷
- 經本會審批及核實通過的相關學術資歷。
申請須知
1.凡年齡在廿五歲或以上,並從事有關歷奇為本輔導/體驗教育工作之人仕;及
2.願意遵守本會有關規定及被受監管,均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「註冊體驗教育工作者 Registered Experiential Facilitator」。
3.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格,連同近照證件相片乙張及有關學歷證明副本或/及工作證明,經本會審批及核實通過,並按繳交申請費用,方獲正式註冊體驗教育工作者 Registered Experiential Facilitator。
4.申請者須提交申請,並繳付行政費 500 港元。
5.本會保留審批及核實通過相關申請及資格的最終權利。
6.申請者請下載申請表格(續期者請連同相關文章),填妥後請連同支票(抬頭「香港體驗教育協會有限公司」或「Hong Kong Association for Experiential Education Ltd.」)寄回本會。如有查詢,歡迎致電5742 0222聯絡。
